(来源:长阳发布)
冬季天寒
使用燃气取暖的小伙伴们越来越多
用气风险也悄悄升高
使用燃气取暖设备要注意什么?
哪些设备不能使用?
都在这份告知里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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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红线,不可触碰
国家标准有明文规定
国家强制性标准《燃气项目工程规范》(GB55009 - 2021)对燃气使用有着严格规定:
5.3.3条明确指出,卧室、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,不得设置燃气管道及附件。
6.1.6条严格规定,家庭用户严禁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的设备。
6.3.1条要求燃具和用气设备燃烧产生的烟气必须通过专用烟道排出室外,燃气热水器、采暖炉等需按规范配备专用烟道。
法规条例有约束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八条、第四十九条规定:禁止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,严禁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及计量装置,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。违反上述规定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的,对个人处 1000元以下罚款,对单位处 10万元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:禁止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;禁止侵占、毁损或者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、迁移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;禁止实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;禁止安装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、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、连接管、调压器和燃气气瓶。违反规定的,由燃气管理部门给予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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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操作,安全无忧
房间设置要合规
请勿在卧室、客厅、书房等人员居住或活动的房间内设置燃气管道及附件。如果已经设置,要及时联系燃气公司进行规范整改。
谨慎选择取暖设备
严禁使用燃气烤火炉、燃气取暖器等各类 燃气燃烧直接取暖设备。
整改行动要迅速
已安装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设备的居民用户, 请于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联系燃气公司,由专业人员上门拆除。 在拆除过程中,如果有任何疑问,都可以向燃气公司咨询。专业人员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,能够确保拆除过程安全、顺利。
不得擅自安装设施
不得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及专用烟道。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、维修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实施,确保操作规范安全。
日常检查不能少
燃气使用过程中,请务必保持室内通风良好,定期检查燃气管道、阀门、灶具等设施是否存在泄漏情况。 若发现燃气异味、管道破损等异常,应立即关闭燃气总阀,开窗通风,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,并及时联系燃气公司上门处理,切勿开关电器、动用明火。开关电器和动用明火可能会产生电火花,从而引发爆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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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心提示
1.为保障整体燃气使用安全,对逾期未拆除燃气燃烧直接取暖设备、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用户,燃气公司将依法采取暂停供气措施,待隐患完全消除后恢复供气。
2.若因拒不整改引发安全事故,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将由用户自行承担。大家一定要重视燃气安全问题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。
3.燃气安全事关每一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诚挚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,主动排查家中燃气安全隐患,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。
如发现违规使用燃气燃烧直接取暖设备、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等相关行为,可通过以下电话反映,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。
燃气公司服务热线:95797
燃气安全无小事
让我们从自身做起
从现在做起
规范使用燃气
共同营造一个安全
温暖的冬季!
来源丨县住建局